时间:2022-09-24 19:51:22 | 浏览:454
11月26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唐镇、李潘良、胡伟忠、陈庆源、楼锦游、柯国华及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吕唐镇主持。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郑伟坚,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府办有关负责人,人大五云、仙都、新碧街道工委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正飞请求辞去缙云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王益为缙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其代理缙云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王益在表态发言中表示,近年来,缙云县委县政府带领缙云县干部群众坚定厉行“丽水之干”,全力推动“三城三地”建设,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能够迈上这片生机无限的热土、成为47万缙云人民中的一员,有幸投身于缙云的建设与发展,深感振奋和自豪。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赤心向党,坚持真心为民,坚持尽心干事,坚持公心用权,把推动缙云发展、造福缙云百姓的责任时刻装在心里,只争朝夕、尽职尽责、决不懈怠。把大家的信任化为动力,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努力交出一份无愧于组织、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缙云人民的高分答卷。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接受黄玉香辞去缙云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林伟为缙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代理缙云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吕唐镇向王益等颁发了任命书,王益等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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